泉口村2023年农村低保享受情况公示
  • 发布时间:2023-05-13
  • 信息来源:吴店镇泉口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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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规定,农村低保实行按标施保。指根据农村低保保障标准和核定的家庭人均纯收入,二者进行对比核算,对人均纯收入低于保障标准的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其家庭人均补助标准按其人均纯收入与保障标准之间的差额实行补助。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实行按人施保。2023年广水市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512元/月/人。经过入户调查、家庭收入汇总核算、民主评议、镇(办)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民政局备案审查,全村纳入农村低保23户51人,现公示如下,请予以监督。如有异议,请及时举报。

泉口村2023年农村低保享受情况公示表
序号户主姓名保障人口月保障金(元)家庭住址备注
1黄*卫4840泉口村汤家湾
2李*强1300泉口村老街
3李*1310泉口村李湾
4李*1310泉口村泉口街
5冯*财1300泉口村老街
6黄*山1310泉口村汤家湾
7周*5500泉口村新湾
8冯*财1310泉口村冯关
9张*41320泉口村张家湾
10李*双1300泉口村李湾
11李*恩1310泉口村李湾
12周*普3420泉口村新湾
13杨*生1310泉口村吴关
14王*国3360泉口村老街
15雷*法3420泉口村异地搬迁安置点
16邱*梅3840泉口村异地搬迁安置点
17周*娇1310泉口村老街
18雷*平1300泉口村泉口街
19冯*国2400泉口村汤家湾
20周*兵3660泉口村老街
21杨*平4900泉口村街东头
22李*平2340泉口村李湾
23郝*国4685泉口村后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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