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夏季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6-07-27
  • 信息来源:吴店镇双岗村村民委员会
  • 【字体: 大 中 小 】

当前正值盛夏,气温持续攀升,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及青少年儿童的生命安全,有效预防和杜绝溺水悲剧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守防溺水“六不准”

请广大群众及未成年人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 不私自下水游泳;

2.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4.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5.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6. 不熟悉水性的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远离危险水域

严禁在水库、河道、池塘、沟渠、蓄水池、建筑工地水坑等危险水域及周边逗留、玩耍、垂钓或进行其他涉水活动。水下环境复杂,暗藏淤泥、漩涡、水草等隐患,极易发生溺水事故。

三、落实监护责任

家长(监护人)是未成年人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请务必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监管,做到“四知道”: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严禁孩子单独或结伴前往危险水域,确保孩子始终在视线范围内、监管无空白。

四、科学施救,严禁盲目下水

一旦发现有人溺水,严禁手拉手盲目施救,以免造成连环溺水。请立即大声呼救,拨打110、120、119报警,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利用竹竿、绳索、救生圈等工具进行岸上救援。

五、强化联防联控

各村(社区)、学校、家庭要协同联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水域的巡查值守,及时劝阻危险行为。请广大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发现未成年人私自下水或在水边玩耍,及时劝阻并报告。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重于泰山。请广大群众相互转告,共同守护生命安全。

特此通告。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