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协办)
法律依据: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4号
服务对象:自然人
申请条件: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进行认定
申请资料: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
2、入户调查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复印件
申请程序:
1、申请: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生活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即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办理。
2、受理: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
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受理低保申请,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一次
性告知受理人或代理人补齐材料。
4、审批:县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审批之前对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及子女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5、办结:对象确认。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一广水市一吴店镇人民政府一三土门村,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协办)”,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吴店镇三土门村便民服务室;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187****0160.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结果:对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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