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服务公开
  • 发布时间:2026-10-08
  • 信息来源:吴店镇三土门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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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协办)

法律依据: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4号

服务对象:自然人

申请条件: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进行认定

申请资料: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

2、入户调查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复印件

申请程序:

1、申请: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生活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即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办理。

2、受理: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

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受理低保申请,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一次

性告知受理人或代理人补齐材料。

4、审批:县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审批之前对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及子女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5、办结:对象确认。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一广水市一吴店镇人民政府一三土门村,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协办)”,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吴店镇三土门村便民服务室;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187****0160.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结果:对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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