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1-34366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吴店镇塘畈村村民委员会
发文字号
广农(2021)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1-11-10
编辑
审核
广水市
吴店镇塘畈村惠民惠农政策
  • 发布时间:2021-11-10
  • 信息来源:吴店镇塘畈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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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1】61号)精神,以及《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鄂财农发【2021】26号)要求,为提升广水市种粮生产者的积极性,切实保障农民种粮收益、稳定种粮农民收入,确保种粮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到实际种粮生产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做好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各地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进行沟通,赢得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的理解和支持。

二、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做好2021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的面积申报、面积核实、面积公示和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务必于7月30日将核实的申报面积上报到市农业农村局和市财政局,确保8月15日将补贴资金兑付给实际种粮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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