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
1《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2010年7月30日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
服务对象: 自然人
申请条件:
1. 常住人口中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确需分户建房的;2.因国家或集体建设、移民、灾毁及地质灾害隐患等需要迁建、重建的;3.因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包括原有宅基地范围内旧房申请条件 改造)需要调整搬迁的;4.无房户、危房户、住房困难户;5.回乡落户的干部、职工、军人应持有原所在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房证明;6.持有相关合法证明的回乡定居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
申请资料:
1.个人建房审批呈报表
2、不动产权属证书
申请程序:
1、申请:申请人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s/index.htnl,进行网上申报。2、受理:(1)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2)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3)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审查: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事项和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审核其材料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决定:经办人员根据审核结果对申请事项给出审批意见,不予审批的给出不予审批的意见。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一随州市一广水市一吴店镇人民政府一杨家坳村,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出具农村村民建房书办理方式 面意见(农村个人建房用)”,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吴店镇杨家坳便民服务室;联系人:吴小翠,联系电话:18771365628
办理时限:
5 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结果:
按照核实同意的签字意见,加盖村公章发放给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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