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农民朋友们:
由于近期干旱少雨,气温上升较快,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清明节将至,群众纷纷返乡祭祖,森林火险形式异常严峻。为了保护森林、呵护好我们的美好家园,广水市武胜关镇人民政府特别提醒大家:
严禁野外用火,遵守“十不准”。不准烧荒开垦;不准烧灰积肥;不准烧田地边 杂草;不准烧坟场;不准乱扔烟头、火柴梗及引火物品;不准烘火取暖及野炊;不准打火把;不准放鞭炮、烧纸点蜡;不准烧山驱兽和使用枪械狩猎;不准实施爆破和实弹射击。
关注重点人群,做好管护工作。防火期内,首先要管好自己的家人,确保人人不到野外用火。其次要密切关注老人和小孩,经常提醒和警示。对痴、呆、傻、疯等特殊人群,由监护人严加看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监护人承担一切责任。
农民朋友们,森林资源是我们的共同财富,是建设绿色广水、生态广水、美丽广 水的重要载体,保护好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齐心协力,为杜绝森 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做出积极贡献。
武胜关镇举报电话:6429281
武胜关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
特别提示:《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 的,可处 2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罚款。过失引起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至 150亩,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过火有林地面积 150亩以上,可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戒严令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例如:近期,武胜关镇乐山村上坟烧纸,造成森林火灾失火案,已被市公安局列为刑事案件立案查处,目前正在侦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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