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切实做好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根据《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10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5〕7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议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拨付2026年中央提前批常态化帮扶资金预算共计2258万元(详见附件)。
上述资金收支列入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31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转移支付收入”和“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欠发达地区开发式帮扶,具体包括产业发展、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齐必要的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贴息、雨露计划、帮扶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管理费等相关支出。
市农业农村局、各镇(办)、开发区要认真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和直达资金管理要求,按照申报项目组织实施,严格执行项目库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规范资金拨付,强化资金监管、项目资产管理和全过程绩效评价,完善相关手续,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
广水市2026年中央财政提前批常态化帮扶资金分配表.doc
广水市财政局
202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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