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市财政乡村振兴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乡村振兴作实际,现将困难群众救助省级补助资金2883万元分配情况及截止2026年7月10日拨付情况予以公告。
一、资金分配:2026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883万元(鄂财社发【2025年】94号2883万元),分配农村低保生活补助1383万元、农村特困供养资金1500万元。
二、目前已拨付资金1180万元,其中,农村低保资金支出555万元、农村特困供养资金支出625万元。
广水市财政局社保股
2026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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