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
申请材料:1.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2.2寸彩色照片3张;3.高龄津贴申请审批表。
办理程序: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保障标准:80-89周岁每人每月3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50元,100岁及以上每人每月500元。
咨询电话:0722-6238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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