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认定(协办)一次性告知书
申请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等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申请资料
1.特困人员认定审核审批表
2.户口本3.身份证复印件
4.残疾证
5.特困人员分散供养服务协议
6.城乡特困人员入户调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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