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项名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协办)申报材料: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批表;
2、申请书;
3、诊断证明(住院或出院证明或残疾证);
4、入户调查表;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本复印件;
7、1寸全家合照;
我已知晓办理该事项所需的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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