墩子村防溺水安全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9-04
  • 信息来源:余店镇墩子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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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店镇应急办提醒您: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从我做起。

请家长监督教育孩子牢记防溺水“六不”要求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下水救助落水者,发生溺水立即寻求成年人帮助并拨打110或119报警电话,也请社会公众发现未成年人有危险涉水行为及时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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