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建房流程及准备资料
  • 发布时间:2026-02-26
  • 信息来源:余店镇古城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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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建房流程及准备资料

一、村民(以户为单位)写申请:(包括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宅基地面积、

拟建房面积和建筑高度、建筑风貌等内容、申请人)

二、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以及家庭成员户口传复

印件、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三、村级组织责任:(3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上报)

1.审核申请人相关资料:

2.村级负责征求小组村民意见及相邻方意见(四邻协议);

3.村级负责召开村民代表会,要有会议记录、参会人员签字、会议照片,并对

村民建房批前进行公示,要提供公示照片。

四、镇级各部门责任:(10个工作日内完成)

村级组织将完整资料提交到镇国土所、城建站、农口等相关部门,由国土部门核

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然后由农口签发《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农户方可划

线建房。

农村建房原则:

一、一户一宅;

二、四禁止:

1.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宝基地;

2.禁止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建设区建房;

3.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4.禁止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建房。

三、“三到场”:

1.申请审查到场(确定地类);

2.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地基划线);

3.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验收)。

备注:

1.农用地转建设用地的每户不超过140m;

2.占用其他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m;建筑总面积每户不得超过3层300m;

3.村民出售、出租、赠予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村民批准书方可建房(宅基地划线挖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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