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整治人居环境,擦亮乡村底色,共享美好家园。根据本村公益性岗位的时间和帮扶工作的需要,经村委会研究和党员群众代表会议研究决定 ,并且经双方协商同意,本着自愿的原则聘请王芬在本村范围内从事公益性工作主要负责12.13.14组生活垃圾管理。年底通过考核发放相应的管护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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