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协办)申报材料
  • 发布时间:2023-05-23
  • 信息来源:余店镇芦庙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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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事项名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协办)申报材料: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申请书

    3、诊断证明(住院或出院证明或残疾证)

    4、入户调查表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本复印件

    7、1寸全家合照

    我已知晓办理该事项所需的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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