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2张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所在镇办残联或市行政服务中心残联窗口提出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
受理完成后,残疾人需持填好的申请表、评定表在约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由广水市残疾鉴定委员会鉴定。
市残联视情将评定结论层层反馈到申请人所在的村,以一定的形式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残疾评定先挂号后评定。
市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
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残疾人证审核、出证在鉴定机构反馈给市残联鉴定表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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