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1、补助对象名单产生(驻村工作队、村,11月1日前)。
(1)根据"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2024年春季学生信息名单(学生信息公示)”《2024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享受对象名单》,排除已毕业、辍学、参军等目前在读学生。
(2)2024年春季因迟报、漏报未补助对象。
(3)上述名单以外的(含2024年秋季新入学)符合雨露计划政策学生对象。
2、入户认定(驻村工作队、村,11月2日-11月8日)。
村、驻村工作队及帮扶干部根据上述名单入户核实开展认定工作。
(1)经核实,贫困学生目前新入学或仍在读的,由驻村工作队或村干部填写《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附件1),并督促学生提供学籍证明(附件3)。
(2)经核实,贫困学生目前未在读(已退学、毕业、辍学休学、参军等)情况,填写《未在校就读确认书》(附件2)
3、名单及资料上报(村、镇,11月9日-11月14日)。
以村为单位审核汇总,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后向所在镇办上报附件1-4。以镇为单位审核汇总签字盖章后向市农业农村局上报附件1、3、5。
4、名单公示(11月15日后)。
2、补助对象及政策要求符合(1)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的脱贫户(含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2)当年接受高等职业教育(含高职院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普通大专一、二、三年级)、中等职业教育(含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一、二、三年级)且在国家职业教育主管部门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且在读的学生。上述扶持对象在校期间(包括实习),其家庭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3、上报内容
1、学生在校就读确认书(附件1电子档)(附件3电子档)
2、学生有效学籍证明
3、2024年秋季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帮扶助学补助兑现花名册台账(附件5电子档和纸质盖章)
4、镇办留存保管附件1-5等原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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