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家岭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协办)办事指南
  • 发布时间:2022-06-20
  • 信息来源:余店镇宋家岭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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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协办)

法律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

2、《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4号

服务对象

自然人

申请条件

根据当地相关政策进行认定

申请资料

1、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表

2、入户调查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户口本复印件

申请程序

1、申请: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生活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即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办理。

2、受理: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

3、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受理低保申请,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一次性告知受理人或代理人补齐材料。

4、审批:县民政部门进行审批,审批之前对家庭共同生活成员及子女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

5、办结:对象确认。

办理方式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陆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余店镇人民政府宋家岭村,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临时救助对象认定(协办)”,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余店镇宋家岭村便民服务室;  联系人:刘*炜, 联系电话:16607226569

办理时限

9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结果

对象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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