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申报办事指南 | |
事项名称 |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申报 |
法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 主席令第28号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申请条件 | 1、用地申请 ;2、符合一户一基;3、用地规划预审 |
申请资料 | 1、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申报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一户一基证明(村委会证明) 4、宗地图 |
申请程序 | 1、申请: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申请材料符合要求进行受理;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查:受理变更申请后,应及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首次办理安排现场考核。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机关予以退回。 4、决定:材料完整,符合规定的,报请农业农村局经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上记载。作出准予决定,材料不完整,作出不予决定。 |
办理方式 |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陆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余店镇人民政府界河村,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申报”,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2.线下办理:办理地址为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余店镇界河村便民服务室; 联系人:程*艳, 联系电话:18908667428。 |
办理时限 | 5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结果 | 1、对准予行政许可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2、对不予行政许可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出行政诉讼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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