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办事指南 | |
事项名称 | 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 |
法律依据 | 1.《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 |
申请条件 | 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申请资料 | 无 |
申请程序 | 1、申请: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
办理方式 | 1.线上办理:浏览器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zwfw.hubei.gov.cn),右上方登录账号(先注册账号),首页上方选择定位:湖北省—随州市—广水市—XX街道办事处、管委会或者XX镇人民政府—XX社区或者村,点击页面上方“个人服务”,点击“按主题分类”,选择“农村留守儿童信息采集”,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线上申请。 |
办理时限 | 3个工作日。(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办理结果 | 录入三留守系统,做好跟踪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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