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为评为一级、二级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
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全省统一规定为每人每月100元。
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转入个人账户。
四、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领需要提供的资料:
1、提供残疾人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
2、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一张一寸免冠照片;
3、填写《湖北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审批表》;
4、需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民政提交书面申请。
五、政府供养的成年的特困供养人员不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六、享受了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护理补贴(津贴)的重度残疾人,可择高申领,但不得重复申领护理补贴。
七、领取护理补贴对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接受民政、残联和乡镇街道的复核,领取护理补贴的个人发生重大变故应及时报告。
办理地址:余店镇余店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室
办理电话:13487001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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