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项目
  • 发布时间:2024-11-12
  • 信息来源:余店镇杨岭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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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自主创业扶持项目推荐申报基本条件


残疾人在农村地区创办农家小店(含规模种植养殖户等)成为农家小店主,或在集镇(含市、县、镇所属城镇区域)范围内开展创业项目并取得合法营业执照成为集镇小老板,或者从事电子商务等其他就业形式,且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

扶持对象必须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近三年享受过市本级资金同内容项目扶持的不再申报。


附件2-1

随州市自主创业残疾人示范者扶持项目筛选申报

20年度)

姓名

性别

自主创业类型

£经济实体

£社会组织

£其他

残疾类别

级别

残疾人证号

家庭住址

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联系电话

经营状况

(可附页)

家 庭

成 员

状 况

关系

姓名

健康状况

从业状况

乡(镇)残联意见

     

年   月   日

县(市、区)残联意见

     

年   月   日

市 残 联 意 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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