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巩固脱贫成效,根据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精神,以及省市光伏发电收益分配相关文件精神,经村两委商议后决定,我村光伏发电收益资金作出如下分配:
一、分配原则 按照国家和省、市及地方光伏发电收益分配相关政策、文件执行。
二、收入来源 光伏发电电费、国补、等收益资金。
三、资金额度; 合计 50001.15元。
四、分配明细:
公益性岗位 程*江等5户公益性岗位工资,共计32000.00元
小型公益事业 :小李关水库堤坝清理18000.00元
合计金额: 50000.00元
剩余资金:1.15元
余店镇枣林村民委员会
2022年 1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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