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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塘角社区组织履职负面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4-04-25 19:46 信息来源:应山街道曹塘角社区 审核:广水孔云云 字号:[ ]

曹塘角社区组织履职负面事项清单
序号事项内容
1不得以上传工作场景截图、录制视频等作为评价村级组织是
否落实工作的主要依据。
2不得强制要求村级组织和村干部参与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
“签到、打卡、刷分”,不得对参与度、任务量、完成率等
进行排名、考核和通报。
3不得要求村级组织主要负责人参加县级以上党政机关部门及
其内设机构和工作人员组建的公务工作群。
4不得将村级组织作为行政执法、拆迁拆违、招商引资、安全
生产等事务的责任主体。
5不得硬性要求村级组织参加创建示范评比活动。
6不得制定面向村级组织的“一票否决”事项。
7不得就协助事项对村级组织进行考核。
8不得“一刀切”要求村级组织就某项工作建立单独的活动场所。
9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对应镇(街道、开发区)成立领导小组、工
作专班等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机制)。
10不得以加挂“室内牌”“房门牌”“电子牌”等形式变相增
加村级组织牌子数量,或以阵地建设为名要求各类展板、标
识上墙。
11不得要求村级组织对不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出具证明。
12不得将各职能部门入户走访居民和调查统计等工作任务转交
给村级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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