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文件要求,领取待遇的人员,每个周期(12个月)内至少应完成一次资格认证。逾期未认证的,将从次月起暂停发放城乡居民养老待遇。
随着系统升级,逾期未认证人员的养老待遇会自动停发,为了您能正常领取养老待遇,请及时选择适当方式进行资格认证,资格认证完成后次月恢复并补发停发的养老保险待遇。
您可以通过微信关注公众号“湖北12333”或支付宝搜索“湖北智慧人社”进行手机APP自助认证;也可本人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到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进行现场认证,或由亲属提出申请,我们将提供上门认证服务。资格认证过程中游任何问题,我们都将为您悉心处理。
咨询电话:0722-6395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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