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老年助餐服务提质扩面的通知》和随州市民政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随州市社区(村)老年幸福食堂试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随民发〔2023〕8号)精神,重点解决高龄、残疾、独居、空巢等困境老年人就餐需求,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性、便利性、多样性和安全性的助餐服务为目标,我市决定建设老年幸福食堂试点,试运营1年,探索建立可持续的运营机制,进一步提升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特制定老年助餐优惠政策如下:
一、优惠对象
1.城乡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
2.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
3.市域范围内70周岁以上社会老年人。
二、优惠标准
城乡低保和特困对象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天补助1餐,助餐补贴标准为每餐补贴5元;70周岁以上社会老年人每天补助1餐,助餐补贴标准为每餐补贴2元。
三、试点位置
顺旺客一店:应山广安路40号,名门雅居旁;
顺旺客二店:应山航空路88号,市政府农业银行对面;
顺旺客三店:应山四贤路,一医院群兴超市旁;
顺旺客四店:应山三环路轻工超市对面,市标旁;
顺旺客五店:应山双桥社区,应山府轻工超市旁;
十里街道双塘村幸福食堂。
四、监督电话
广水市幸福食堂试点为市域范围内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并接受居民和社会监督,欢迎广大居民前来用餐!
投诉电话:0722-6238351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