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实行年参保一次性缴费制,2025年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不按规定缴费的不得享受。已缴费的城乡居民自2025年1月1日享受医保待遇开始后,除2025 年前死亡等特殊情况外不得要求退还保费,申请退还保费需在2025年2月底前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
今年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鄂医保发〔2024〕36号文件规定,2025年度我市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如下:
1、普通身份人员每人缴费400元。
2、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中经核定的特困家庭夫妻及其伤残子女,个人缴费资金由政府全额资助。
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每人缴费40元
4.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每人缴费200元。
同一人员同时符合多种资助缴费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资助,不得重复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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