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202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新变化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养老保险待遇结构,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保障水平,从2024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有新变化,以下事项请重点关注!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多缴多补、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政策,鼓励居民高档缴费、持续缴费,本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居民提供了更多、更高的缴费档次选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人可在每年1-12月内任一时间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错过当年缴费期,您将损失两笔收入!
(一)不能享受政府补贴。政策规定对当年参保缴费人员,各地按缴费档次及缴费年限给予每年不低于45元至402元的政府补贴,体现多缴多补长缴多补,政府补贴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但补缴、政府代缴的部分均不享受政府补贴。政策允许超期补缴,但您将损失政府补贴。
(二)不能享受定期利率计息。缴费记账后开始按规定的定期利率计息,利息全部计入个人账户,次年按账户余额计息。未按期缴费将损失对应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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