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公室,局机关各股室,局所属二级单位:
《2026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已经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6年3月10日
2026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
2026年,全市民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第十七次全省民政会议及随州市系列会议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聚焦“全国冲百强、全省争一流、随州挑大梁”发展目标,明确2026年全市民政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一)加强建设政治机关。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记政治性是第一属性、讲政治是第一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第一议题”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各级决策部署、工作要求有效落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至五卷、《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论述摘编》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随州市委五届十四次全会、市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组织专题培训,着力深化理论武装。
(二)坚持从严管党治党。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扎实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和意识形态领域分析,定期研究部署。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纪律教育机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巩固深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重点领域,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执纪,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认真抓好清廉机关主题系列活动,建设清廉支部、清廉窗口。紧盯违规吃喝、侵害群众利益等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一严到底。
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一)加强老龄工作推进。开展老年人口与老龄事业发展状况调查研究。注重权益保障,常态化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和老年人权益保障宣传。持续深化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力争新增一批国家、省级示范典型。组织开展“银龄行动”,配合做好“湖北省中老年人才艺大赛”“银龄书香·智享阅读”“敬老月”及养老服务消费季等活动。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规范高龄津贴等惠老资金发放流程,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核查精准度,确保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深化农村福利院体制机制改革,强化设施建设,推进5家区域性特困供养中心改造升级。加强与乡投公司对接协作,完成9家休业农村福利院消防改造,盘活闲置资源。完善农村福利院院长选聘、绩效考核、人员工资等配套方案,规范人财物运行。拓展服务供给,完成150户居家适老化改造,新建5个村级互助照料中心,加快推进街道(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乡镇(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70%。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质扩容。健全长效机制,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要求,规范移交流程,探索公建民营运营模式。针对镇村两级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制定差异化运营管理规范与服务评价体系,建立“日常巡查+季度评估+年度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与运营补贴挂钩。分层分类开展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培训,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强基固本三年行动,强化安全监管,强化养老机构“双包保”责任制,常态化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与应急演练。
三、兜牢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一)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开展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及临时救助工作,规范审核确认程序,确保精准识别、精准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制度。深入开展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
(二)健全动态监测与常态化帮扶机制。持续更新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强数据比对结果运用,对预警信息及时响应、分类处置,形成发现、核查、帮扶闭环管理。
(三)强化政策宣传与基层能力建设。指导村(居)利用多种形式常态化开展民政政策宣传(尤其是低保申办条件、流程、动态管理要求),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健全分级分类培训机制,重点加强对基层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和水平。
四、完善社会福利制度
(一)全面提升未成年人关爱保护水平。加强政策宣传,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等普法活动。做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作,强化资金使用管理。夯实工作基础,指导镇、村两级加大摸底排查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及时纳入保障。争取财政支持,推动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实体化运行,计划每年为20名以上困境儿童提供机构保护。深化关爱服务工作,设立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开展风险等级评定,持续做好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三年行动,完善“一人一档”精细化管理。
(二)完善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精准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确保应发尽发、应退尽退。深化“精康融合行动”,扩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覆盖面。
五、提升社会事务服务质效
(一)提升婚姻管理服务水平。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全面推行婚姻登记“全国通办”。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抓好重要节点婚姻登记服务保障。全面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加强婚介机构日常管理,引导行业规范经营。
(二)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殡葬服务管理的意见和新修订的《殡葬管理条例》。组织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年”活动,持续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加强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落实殡葬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绿色化,着力提升殡仪服务中心服务能力与水平。大力推行生态安葬,积极倡导移风易俗,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
(三)做好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扎实做好极端天气和重大活动救助管理服务保障工作,强化流浪乞讨人员源头治理与落户安置。
六、激发社会治理活力
(一)深化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扎实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完成剩余道路命名公示备案,探索设置特色地名标志,推动地名信息与导航地图、乡村旅游平台深度对接。规范利用行政区域界线勘定细化成果,开展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年度联合检查。强化经费保障与业务培训,提升地名管理规范化水平。参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履行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有关法定程序事项,做好村(居)委会成员当选证书颁发、村(居)委会法人备案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等工作。
(二)加强和改进社会组织管理。全面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用承诺制度,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专项行动,开展社会组织2025年度检查工作,强化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监管,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优化社会组织登记布局,支持在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密集型产业等领域成立社会组织,重点引导培育科技创新类、产业发展类、公益慈善类等重点领域社会组织,支持社会组织通过依法名称变更、业务范围调整、负责人更换等方式实现发展转型升级;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等方式给予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加强品牌建设,开展社会组织公益创投大赛活动,动员社会组织申报等级评估,发挥孵化基地作用,组织开展培训、交流活动。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覆盖”。
(三)促进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营造崇德向善社会氛围,加强第二届“湖北慈善奖”表彰对象先进事迹宣传,持续深化慈善文化“五进”活动,以“中华慈善日”“湖北慈善周”等重要活动为载体,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慈善。推动社区慈善健康发展,聚焦“一老一小”、困难家庭、特殊群体等,开展精准化、常态化慈善帮扶活动。积极发展互联网慈善,联合多部门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实现捐赠项目、捐赠资金、捐赠人全流程线上可查,实时公开。提升慈善响应效率,对突发困难群众采取简化流程,靠前响应,体现帮扶有精度,服务显温度。持续实施“阳光慈善”工程。巩固公益慈善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开展2025年度慈善组织年报年检工作。
七、夯实基层基础工作
(一)加强民政基础工作。持续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加强干部政治业务学习,着力建设高素质民政干部队伍。加强精神文明创建、档案管理、深化改革、提案建议办理、信访维稳、机要保密、统一战线等工作。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提升民政政策理论研究水平。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提升民政形象。积极参与“清洁家园”行动,做好下沉社区结对工作。深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抓好普法工作责任落实,开展重点主题宣传活动,宣传民政政策法规。
(二)强化规划统筹和资金保障。明确发展目标,优化资金配置、夯实保障基础。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系统谋划巩固提升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基本社会服务提质增效。加强项目谋划,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强化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确保民政项目资金精准投放、规范使用、高效落地,为提升民生保障水平、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三)筑牢民政事业安全防线。压紧压实“属地、部门、机构、个人”四方责任,强化养老、儿童、殡葬、救助管理等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管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编制2026年工作清单。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和平安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深化平安机关创建,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妥善处置民政舆情。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