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文明委和《湖北省县(市、区)域文明指数测评体系》(鄂文明办文〔2022〕9号)的要求,应办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在全办继续深入开展省级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现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确定创建目标
要严格按照考核评选标准,认真总结去年文明创建工作的经验,查找创建活动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增强创建意识,强化创建力度,继续巩固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争创先进文明社区。
二、宣传教育活动 社区是文明城市建设的主体,教育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提高自身的文明素质,要求广泛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加,从我做起,使我们的城市面貌有一个较大的改变。
三、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努力增强居民的环境意识。在创建文明社区活动中,树立社区意识,为充分认识到社区环境建设的重要性,扎实有效地组织专人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管理,努力消除脏、乱、差等现象。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在本辖区醒目地段设置标语牌,不断提高市民精神文明素质。推进志愿服务。以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为基础,广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引导社区居民关注、支持和参与。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大行动,加强维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力度,引导社区居民高度重视,确保文明城市创建和城市综合治理深入开展,目前居民对社区管理这项工作基本上能高度重视。
四、创建措施
(一)提升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公共服务场所要有禁烟标识、“不向未成年出售烟酒”提示牌、量化分级管理信息和动态等级处置公示牌等相关内容。各酒店、宾馆、餐饮等公共服务行业要有投诉处理机制、服务承诺制度、“节俭养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宣传内容,要亮证经营,服务人员要有健康证;医院、药店严禁违规出售处方药物,集贸市场要实行分区管理,商品明码标价,设置公平秤和服务承诺制度;要经常性组织开展文明诚信示范市场、诚信经营户创建等文明宣传活动。
(二)完善小区服务功能。社区要成立安全巡逻队、志愿者服务站,要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机制。小区绿化达标、精神文明创建宣传栏内容及时更新、有消防设施、有消防演习活动记录、有集中充电桩、垃圾分类容器完好无损、楼道内干净畅通、健身器材完好无损、有公共卫生间且设有无障碍设施。
(三)全面整治城区交通乱象。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乱象,进一步强化监管,清理长期占道“僵尸车”,引导市民有序停车。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查处违规载人、闯灯越线、逆向行驶、占道行驶、无牌无证无保险上路行驶、乱穿马路、乱停乱放以及黑的”“黑摩的”、残疾人三轮车等违法经营行为。推进市政设施改造,逐步实现机非分离、人车分流。
(四)强化政府服务水平。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或综合文化服务站要正常对外开放,定期开展法律宣传、健康科普以及群众性文化活动或全民健身活动,每年免费送戏曲等文艺演出活动。
(五)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按照主街主道严管、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的基本要求,严禁占道经营、出店经营、乱贴乱画、乱牵乱挂、乱堆乱放、露天烧烤、焚烧和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立牌,对辖区的违章建筑和牛皮癣要进行严格管理管控,严防死灰复燃。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要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环境整洁。社区文化活动室长期向人民群众开放。大力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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