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法治建设力度,全面推进应山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我市推进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要求,并结合我办实际,现制定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重点抓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我办各项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为促进全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
调整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细化领导小组成员分工,明确各成员职责。成立了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其他办事处领导为副组长,综治、司法、派出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同时要求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以适应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需要。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工作。
根据省、市、县关于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完善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度,紧密结合我办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实际需要,抓好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和制定,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严格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规范性文件,做到不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制定规范性文件按照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协调分歧、法律审查、讨论决定、签发公布的程序进行。制定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时,坚持通过公开征求意见、举行听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2、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废止及定期清理制度。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做到依法决策。对已有规范性文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我办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完善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虚心听取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加大行政复议工作力度,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重视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畅通复议渠道,规范复议程序,提高复议质量,加强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完善群众投诉、举报违法行为制度和途径,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和具体信访事项的处理规则,及时督查信访事项的办理,依法处理好各类社会矛盾。
(四)规范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水平。
1、认真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深入开展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案卷评查等各项制度,量化标准和考评办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资格制度和持证上岗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完善动态管理机制,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预防第一、公众第一、公开第一、时间第一”的“四个一”原则,做好事前科学预防,事中妥善处置,事后评估总结,突出对舆论敏感时期、敏感事件以及系统性风险事件的快速反应,做到预防与处置并重,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为有效避免社会矛盾进一步激化,促进我镇社会和谐共处。
2、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在各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设置法律顾问公示牌,增强群众对法律顾问工作的全面了解。充分利用微信群。在法律顾问之间、法律顾问与村民之间建立微信群,互联互通,方便法律顾问为村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做到法律服务与法治宣传同步,实现在服务中普法,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
3、扎实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完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素养、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周、宣传月、宣传日等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引导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
三、工作要求
1、办事处各科、室、站所要以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为导向,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落实工作措施,共同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性、科学性和实效性。
2、办事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和指导,狠抓落实,开展经常性检查和评价,寻找存在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解决的新思路、新举措。
3、进一步健全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定期牵头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责任传导至班子成员、各部门及基层村(居),定期听取法治建设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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