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
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 年中央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2]71 号)、《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 2023 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鄂财农发[2023]2 号)文件要求,2023 年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 70%要用于脱贫村。按此要求,广水市2023 年要紧紧围绕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积极发展产业项目,建设项目要从项目库中选取实施,项目和资金要向脱贫村和监测对象倾斜,具体实施项目按衔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申报备案,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杨寨镇 2023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方案》执行,同时按“一本通”要求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完善相关手续。在保证衔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切实规范衔接资金的使用,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 1:杨寨镇 2023 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分配明细表
附件 2:杨寨镇 2023 年提前批中央和省级财政街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调剂分配明细表
杨寨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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