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3-49899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广水市杨寨镇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3-10-10
编辑
审核
广水市
关于湖北广水杨寨工业园区域性统一评价成果运用的公告(二)
  • 发布时间:2023-10-10
  • 信息来源:广水市杨寨镇
  • 【字体:

根据《湖北广水杨寨工业园区域性统一评价工作方案》要求,湖北广水杨寨工业园区对区域内城市体验评价编制评估报告,并通过了专家评审。区域性统一评价报告由湖北广水杨寨工业园区区域内项目共享,企业可直接应用统一评价成果,不再单独进行评价。

湖北广水杨寨工业园区域性评估事项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详细区域

技术标准

有效

日期

应用成果方式方法

1

城市体检

城市体验区域为湖北广水杨寨工业园,核准面积514.08公顷,由三个区块组成,区块面积和四至范围分别为:区块一面积344.98公顷,东至府前大道,南至发展大道,西至广水河,北至工业六路;区块二面积147.35公顷,东至府前大道,南至工业一路,西至楚豫大道,北至工业三路;区块三面积21.75公顷,东至方店社区居民委员会,南至同心村,西至杨榨村,北至麻安高速公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2年城市体检工作的通知建科》(〔2022〕54号);

《湖北省开发区条例》(2019 版);

《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106 号);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HJ 274-2015);

《工业园区循环经济评价规范》(GB/T 33567-2017);

《再生资源产业园区分类与基本规范》(GB/T 1249-2019);

《钢铁工业绿色园区标准》(T/GM03-04);

《关于印发促进全省物流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发改财贸[2015]78号);

《随州市高质量发展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随政办发〔2019〕7号)

在区域范围内项目无需再进行城市体验工作;如有不确定性,需结合结果和实际适当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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