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办发(2021)21号 护林防火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1-11
  • 信息来源:长岭镇鼓寨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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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镇级成立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镇长任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副科级以上干部及站办所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全镇森林火灾防治工作。全镇聘请至少40名半专业消防员,进行专业培训,组建森林防灭火突击队,配齐风力灭火机、防火服、电动喷雾灭火器、消防锹、铁扫把等消防设施,为及时扑灭火灾提供人员、装备保障。

各村相应成立村级护林防火专班,由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全体村干部任成员,另聘请10-15名护林员组成护林防火分队。各村必须全面加强森林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防火通道、防火道路等林火阻隔设施;加强蓄水池、拦水坝、消防水井等以水灭火设施建设;加强防灭火物资储备,定期检修防灭火设备,每村安排护林防火宣传巡护车一辆,根据各自森林防火面积,配备风力灭火机和灭火喷雾器 2-4 台、油锯或砍刀 2-4把、铁扫把、铁锹10-15 把、水桶4-6个,有条件的村可采用无人机巡航等其它高科技手段辅助做好防灭火工作。

二、防灭火值班、火情直报及巡逻检查制度

每年101日至次年430日为重点森林防火期。重点防火期内,所有国家干部严格按照《休息日值班表》和《工作日值班表》参与值班,值班时间为当日早上8点到次日早上8点,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求24小时在岗并保持通讯畅通。值班当日所有值班人员在《防灭火值班日志》上签到,值班领导必须在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坐班,值班干部必须据实记录《防灭火值班日志》。值班干部要做密切关注湖北省应急厅林火检测平台信息,好火情的上传下达及组织火灾扑救工作,定期对村干部防火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值班人员接到火情电话第一时间通知驻村国家干部,由驻村国家干部负责组织所驻村防火专班扑火;带班领导必须密切关注扑火进展情况,如1小时不能扑灭必须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同时带领值班干部以及镇森林防灭火突击队到现场灭火,及时通知相邻村灭火分队做好灭火准备;3小时火情仍然不能控制,必须上报市森防指挥部,安排专业消防队扑火。各村必须参照镇值班制度,每天安排专人值班,成立干部防灭火巡查专班,排查森林火灾隐患。村级按照行政区划面积聘请2-10护林员对辖区进行地面巡护,春节、清明、十一等高风险时段,要加大巡查密度和频度,在进山路口设立检查站和防火哨卡,对进山人员登记并发放宣传资料。

严格落实村书记直报火情制度。实行“干部巡查书记督导”机制,即每日干部带队巡查,填写巡查日志,村书记督导核实全村情况,据实上报火情信息。各村书记每晚6:307:30在镇森林防火工作群上报信息,有火情报火情,无火情报平安。凡代报,早报,迟报的一律通报批评,假报的严肃追究责任。齐抓共管、联防联控。镇、村干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火情后,应第一时间将问题反馈给所在村支部书记及时处置,赢得森林火灾扑救的宝贵时间。全镇村级灭火队必须接受镇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接到指挥部通知应该在30分钟内集结,赶赴火灾现场。镇人民政府抽调国家干部成立防灭火巡查专班和秸秆禁烧巡查专班,巡逻专班必须详细记载巡逻路线、村级防火工作现状。巡逻过程中发现火情,巡逻人员立即参与灭火并拍照取证,同时通知村灭火分队到达现场灭火,向镇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处置经过,指挥部以此为依据落实村级护林防火奖惩责任。尽力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森林公安局侦破案件、处罚放火当事人。

三、干部包保制度

镇国家千部按照“乡级林长”责任区域落实驻村包保,负责所驻村护林防火宣传,协调组织人员修建防火隔离带,指挥扑火。村干部包保具体山头,负责排查包保范围内的火灾隐患并及时排除。村干部必须清楚所包保山头地形地貌,防火等级以及最佳灭火路线;对包保范围内已经发生的森林火灾的燃烧范围、燃烧时间、起火原因做初步调查,能够为市森林公安局侦查失火案件提供重要线索。

四、责任追究制度

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履职尽责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广森防办【20207号文件《关于加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追究。齐抓共管、联防联控。镇、村干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火情后,应第一时间将问题反馈给所在村支部书记及时处置,赢得森林火灾扑救的宝贵时间。全镇村级灭火队必须接受镇防灭火指挥部统一指挥,接到指挥部通知应该在30分钟内集结,赶赴火灾现场。

镇人民政府抽调国家干部成立防灭火巡查专班和秸秆禁烧巡查专班,巡逻专班必须详细记载巡逻路线、村级防火工作现状。巡逻过程中发现火情,巡逻人员立即参与灭火并拍照取证,同时通知村灭火分队到达现场灭火,向镇防灭火指挥部报告火情处置经过,指挥部以此为依据落实村级护林防火奖惩责任。尽力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森林公安局侦破案件、处罚放火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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