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定,认定特困人员。2024年广水市农村分散特困供养火员1024元/月1人,城市分收特困供养人员1118元/月/人。经过入户调查、镇村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市民政局审批,全村纳入特困人员13人,现公示如下,请予监督,如有异议,及时举报。
政策及程序 | 民主评议小组名单 | 保障对象基本信息 | ||||||
户主姓名 | 月生活补助 | 月护理标准 | 户主姓名 | 月生活补助 | 月护理标准 | |||
1、认定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 围 : ① 无 劳 动 能力; ②无生活来源; ③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审批程序: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由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由镇受理并组织调查 核 实 、 镇 村 民 主 评议、村级公示、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市民政局市批。 | 组 长: 汪* 成 员: 汪* 熊小* 刘宏* 汪海* 汪大* 汪大* 刘世* 刘昌* 杨光* 喻宏* | 杨*玉 | 666.0 | 358.0 | 汪*伦 | 666.0 | 358.0 | |
刘*亮 | 666.0 | 358.0 | 方*国 | 666.0 | 358.0 | |||
汪*傲 | 666.0 | 358.0 | 杨*成 | 666.0 | 358.0 | |||
刘*宏 | 666.0 | 358.0 | 汪*卫 | 666.0 | 358.0 | |||
汪*平 | 666.0 | 358.0 | 喻*钊 | 666.0 | 358.0 | |||
李*志 | 666.0 | 35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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