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长岭镇骑龙村特困人员公示
  • 发布时间:2024-09-27
  • 信息来源:长岭镇骑龙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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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规定,认定特困人员。2024年广水市农村分散特困供养火员1024元/月1人,城市分收特困供养人员1118元/月/人。经过入户调查、镇村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市民政局审批,全村纳入特困人员13人,现公示如下,请予监督,如有异议,及时举报。

政策及程序

民主评议小组名单

保障对象基本信息

户主姓名

月生活补助

月护理标准

户主姓名

月生活补助

月护理标准

1、认定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 围 : ① 无 劳 动 能力; ②无生活来源; ③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

2、审批程序: 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由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由镇受理并组织调查 核 实 、 镇 村 民 主 评议、村级公示、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市民政局市批。

组 长:

汪*

成 员:

汪*

熊小*

刘宏*

汪海*

汪大*

汪大*

刘世*

刘昌*

杨光*

喻宏*

杨*玉

666.0

358.0

汪*伦

666.0

358.0

刘*亮

666.0

358.0

方*国

666.0

358.0

汪*傲

666.0

358.0

杨*成

666.0

358.0

刘*宏

666.0

358.0

汪*卫

666.0

358.0

汪*平

666.0

358.0

喻*钊

666.0

358.0

李*志

666.0

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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