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为进一步方便残疾人群众办事,避免残疾人群众多次跑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将残疾人证申请受理审批权限委托下放到镇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可在镇办便民服务中心领取,无需到广水市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领取;
二、村(社区)工作人员可帮助残疾人领取、填写残疾人证申请表,填写完毕后可由工作人员代办向镇办提出办证申请;
三、如有残疾人证办理相关问题,可拨打市政务服务中心残联窗口或相关镇办便民服务中心残联窗口电话咨询:
市残联窗口:0722-6264353
长岭镇残联窗口:0722-6710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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