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阳村2024年光伏电站第四季度
收益分配公示
依照《广水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办法》,结合《长岭镇光伏扶贫电站分配方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村两委及党员、群众代表会议通过,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按照政策要求,严格评选程序,达到公开公正透明。现将收益分配进行村内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第四季度收益2500元,具体分配如下:
1、支付3人公益性岗位工资:
毛庆秀1000元,姜华英1000元,周道俊 500元
公示期限:2025年2月8日-2月17日(公示10天)
各位村民群众如对以上分配有任何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0722-6711111 ,举报电话:12317
永阳村委会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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