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镇扶贫办关于下达实施2021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1-10-11
  • 信息来源:广水市长岭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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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精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广政扶发20213》等文件精神,结合市级下拨资金量及要求,并报请镇政府同意,2021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将启动实施。各村接此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力量,紧紧围绕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发展产业项目,现阶段产业扶贫政策措施由脱贫攻坚期间到村到户为主逐步向到镇到村到户为主转变,建设项目要从项目库中选取实施,项目和资金要向残疾户、边缘户、监测户倾斜,具体实施项目按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申报备案,在加快项目实施的同时,切实规范使用资金,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长岭镇2021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明细》

2021年7月5日  

长岭镇2021年中央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分配明细

村名

中央财政衔接资金

合计

扶贫成效与绩效奖励

跨省就业补助资金

联合村

5

5

柳堤街村

5

5

云台街村

5

5

横山坡村

1

0.54

1.54

泉水村

1

0.45

1.45

吕家冲村

1

0.6

1.6

罗家垱村

1.5

0.6

2.1

锣鼓田村

2.94

0.61

3.55

长岭镇

2.56

合计:

25

2.8

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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