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长岭镇2021年第三季度光伏电站电费及国家能源补贴已到账,各村按照《广水市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办法》,结合长岭镇光伏扶贫电站分配方案,及时实施。
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坚持以下原则:
(一)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优先的原则。原则上“三类人员”必须优先享受光伏扶贫项目收益。
(二)分配动态调整的原则。光伏扶贫项目收益以村为单位落实,评议调整间隔不超过两年,实行动态管理模式。
(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到户要按照政策要求,严格评选程序,达到公开公正透明。项目收益分配要定期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附 《长岭镇2021年第三次光伏收益资金分配明细》
长岭镇扶贫办
2021年12月20日
附件:《长岭镇2021年第三次光伏收益资金分配明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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