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开展各种便民利民服务,并协助上级部门开展延伸到村(社区)的各项便民服务。
二、按照便民服务的原则,全程代理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委托的便民服务事项。
三、向上级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提供政策、法律、信息等咨询服务及各类代理服务等。
四、尊重服务对象,热情周到的接待办事群众。
五、工作人员受理群众申办便民服务中心事项后,应对申办事项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录入审批系统,并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材料移交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办理完毕后,应迅速反馈结果。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六、便民服务中心建立便民服务事项代办台账,将代办的事项、时间、对象、解决途径及办理结果详细记录,整理存档。
七、按规定及时上报相关统计数据。
八、对孤寡、伤病(残)、五保等特殊对象,实行上门服务、全程服务。
九、积极开展以党员为骨干的志愿服务和互助服务。
灵山村便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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