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工业基地控制性详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第二次公示)
  • 发布时间:2025-11-12
  • 信息来源:湖北广水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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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技术指南(试行)》(2019年3月)等相关规定,现将《广水市工业基地控制性详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公众参与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水市工业基地控制性详规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2、项目概要:2009年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了《广水市工业基地委员会“广水市工业基地控制性详规”环境影响报告书》,广水市工业基地位于广水城区西南部,应山河下游,规划范围北至应广大道,南到南环路,西抵西环路,东达世纪大道。规划区总用地面积9.18平方公里。规划产业定位为:以风机制造、医药化工产业为主导,兼有多种产业、仓储物流、配套设施齐备的综合性工业基地。

二、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

1、大气环境质量

根据广水市监测站2017-2024年监测数据,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总体改善,SO2、NO2、PM2.5、PM10年均浓度有所下降,CO年均浓度、O3最大8小时浓度整体变化相对平稳,PM10、PM2.5依然有超标情况,PM10年均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

本次评价期间,区域SO2、NO2、PM2.5、PM10、CO、O3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地表水环境

应山河水质在2017年至2024年间虽有波动,但整体上都有从较差水质向较好水质发展的趋势,2024年九龙河断面(在工业基地范围内)及张扬漫水桥断面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I

3、声环境质量

本次评价期间,规划区域背景噪声环境整体情况较好,各监测点位声环境质量均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的标准限值要求。

4、地下水环境质量

该区域地下水无环境功能区划,本次评价期间,地下水监测点位各项指标均能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 Ⅲ类标准要求。

5、土壤环境质量

本次评价期间,各监测点位土壤环境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选值要求。

6、生态环境质量

规划区现状属于建成区,生态环境较为简单,生态系统基本稳定。规划范围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

三、规划实施阶段环境影响对比评估

1、大气环境影响

原规划环评大气环境影响分析,预测2020年工业基地主要污染物SO2、NO2、TSP评价范围内各环境敏感点及保护目标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在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本次评价范围内敏感点处和规划区域内的SO2、NO2、PM2.5、PM10、CO、O3监测结果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附录A参考浓度限值中二级标准要求。本次评价预测大气污染物SO2、NOx、VOCs、颗粒物2030年排放量将增加,区域环境质量将受到影响。本次评价建议后期禁止引进排污量大的企业,严格项目环境准入,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采取清洁生产措施,不断削减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根据原规划环评中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远期(2020年)正常排放情况下,COD会在沿排污口一侧形成宽20m,长约500m的污染带,在排污口下游500米以后COD浓度均不超标:NH3-N会在沿排污口一侧形成宽20m,长约700m的污染带,排污口下游700米以后NH3-N浓度均不超标。故在正常排放情况下,污水处理厂外排污水在排污口下游700米以后(在工业基地范围内)即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要求,对应山河水质影响较小。

本次评价评价范围近几年应山河水质在2017年至2024年间虽有波动,但整体上都有从较差水质向较好水质发展的趋势,2024年九龙河断面(在工业基地范围内)及张扬漫水桥断面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年均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质标准,目前应山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已稳定达到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厂水厂实际处理能力提升至6万吨/日。鉴于应山河历史监测期间及引用监测期间应山河水质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接下来仍需持续加强水环境治理与保护,以确保水质稳定达标。

3、声环境影响

原规划环评声环境影响分析,随着工业基地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加,到规划期满,城市环境噪声整体水平会有定提高。工业基地如加大噪声污染综合治理力度,按规划设置绿化隔离带,预计区域环境噪声整体水平会控制在各功能区要求的标准范围内。

本次评价规划区域声环境质量各监测点位均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标准。随着远区后续规划的实施,区域内路网将逐步完善,交通流量将进一步增加,应加强区域道路交通噪声防治,确保区域环境感目标处声环境质量达标。

4、固体废物影响

原规划环评固废环境影响分析,预测期内将会新增少量工业危险固体废物,主要为漆渣、废机油等,只要严格管理,将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工业基地发展产生的危废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另外,工业基地只要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分渠道、分类回收,进行综合利用,或运至周边其他区域进行填方,就不会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本次评价规划区域工业企业产生的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分开存放,设置一般固废堆场和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时存放各类固体废弃物。危险废物暂存做到“防风、防雨、防晒”安全防护设施。工业基地道路两侧已布置了垃圾桶,基地内生活垃圾进行收集,转移至附近垃圾转运站,最后送至垃圾填埋场或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工业基地内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不外排。

四、规划实施过程中优化调整建议

1、建议后续规划衔接发布的相关规划要求,加快结构优化升级和绿色低碳发展,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积极推进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规划;

2、建议对于规划区现状产业需要不断优化组织模式,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提升产业化水平,需聚焦风机制造核心主导产业,通过补链强链、定向招商补配套、优化空间布局与搭建协同平台,提升产业集聚度与综合竞争力。

3、加强现有企业环境监管与污染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推动条件成熟企业转产或搬迁置换。严格把控后期入区产业类型,统筹板块内资源配置,契合规划产业定位与布局,助力产业链构建。

4、工业基地引入项目时,需充分衔接应山城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严格限制高排水量项目入驻,合理管控企业排水总量;同时推动重点用水企业提升清洁生产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业废水重复利用率,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与环境承载能力匹配。

本次评价建议,规划后期实施阶段,工业基地需进一步健全环保管理体系,督促入驻企业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与“三同时”环保验收制度,强化水、大气污染管控,落实达标排放及污染减排要求,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五、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初步结论

通过评价分析,广水市工业基地规划与现行上层规划、相关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他规划基本协调,规划区发展目标、空间布局、产业定位等不存在重大环境影响。规划实施后基本落实原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规划调整建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与原规划环评环境影响分析总体一致。根据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提出的优化调整建议对规划相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可以进一步促进规划区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六、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湖北广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卢主任;联系方式:0722-6264808

联系地址:广水市应广大道特66号

编制单位:武汉同创致远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工;联系电话:027-87789897(邮箱:756985745@qq.com)

联系地址:武汉市雄楚大道御景名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众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在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规划区建设、环境保护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请尽量留下您的真实姓名及基本情况(工作单位或住址、联系方式等)便于根据反映情况开展必要的回访。

八、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湖北广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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