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部门、各企业:
因开发区人事调整,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调整开发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现将调整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组 长:胡文江 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吴国权 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彭唯弘 党工委副书记
马维学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李菊芬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吴行平 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成 员: 徐艳菊 社会事务办主任
李荣利 招商办主任
张 杰 规划建设办主任
卢 颖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魏 璐 武胜关产业管理办副主任
陈 霞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刘 勇 综合执法队中心主任
石泽洋 治安中队队长
付继宏 司法所所长
姚小武 财政分局局长
张 瑞 城管经济开发区执法大队队长
宋卫东 城郊卫生院院长
王明友 城南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清平 双岗社区党总支书记
陈永艮 灵山村党总支书记
刘 勤 盘龙岗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三个工作专班,李菊芬兼任办公室主任,徐艳菊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开发区殡葬改革日常事务工作。
1.运营服务专班
组 长:李菊芬
成 员:徐艳菊、刘忠义、郝语杉
职 责:负责死亡信息的收集、登记;负责殡仪服务工作的统筹调度;与村社区、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系;负责村级公墓管理,在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殡仪服务工作。
2.应急执法专班
组 长:彭唯弘
成 员:刘 勇、张书扬、万晓峰、刘洋华、石泽洋、付继宏、张瑞
职 责:负责殡葬应急执法;负责殡葬维稳工作。
3.宣传、舆情监测专班
组 长: 吴行平
成 员: 杨仕琦
职 责: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建立舆情应对调处机制,强化网络舆情管控,防止出现炒作,引发负面舆情。
4.各村(社区)、各部门职责
各村、社区:负责本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殡葬管理工作,妥善处理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深化殡葬改革和全域火葬工作顺利实施,做到“两个一律”(遗体一律火化、骨灰一律进公墓安葬)。
综合办公室:负责殡葬管理工作中的综合协调、督办等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及时掌握全办党员干部治丧情况,在办理党员干部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时,要确认火化证明和公墓安葬证明。广泛深入宣传殡葬法规政策,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将殡葬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乡镇、文明村(社区)、文明农户等考核范围;强化舆论管控。统筹做好非公经济人士、少数民族人员和宗教活动场所殡葬管理工作,引导少数民族人员推进殡葬改革,统筹协调少数民族特殊风俗需求,做好殡葬维稳工作,对殡葬领域涉黑涉恶势力依法进行严厉打击。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执行殡葬法律法规,维护殡葬改革的良好秩序。
社会事务办公室(民政办):牵头做好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做好殡葬管理政策宣传,组织实施、指导各村、社区公益性公墓规范管理等工作。
党群服务中心:推进移风易俗,将殡葬管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指导和协助各村、社区对辖区内的散葬坟墓进行整治。做好殡葬服务机构和场所的交通道路规划、设计指导工作,为群众殡葬活动提供交通便利,查处非法接运遗体的车辆,在办理居民死亡丧葬费申报手续,要确认火化证明和公墓安放证明。
经济发展办公室:加强行业领域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力度,引导辖区企业职工严格执行殡葬改革政策。
规划建设办公室:依法加强对殡葬建设用地的审批管理,依法查处违法占用耕地建墓立碑等行为。
纪工委:履行执纪监督问责职责,对各级党组织、党员、监察对象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行为,依纪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综合执法中心、城管经济开发区执法大队:会同派出所等有关部门查处在城区违法占道销售祭祀用品和非法搭建灵棚治丧的行为,严禁焚烧、抛洒冥币和燃放鞭炮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扰民的行为;负责执法现场的稳定及应急事件,执法中心负责执法主体责任。
治安中队:对丧葬活动中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要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强对遗体运输车辆监管,配合查处社会车辆非法从事遗体运输的行为;与民政部门共享殡葬信息,从中发现死亡人员未注销户口线索,及时调查核对、注销户口。
司法所:指导殡葬法制宣传教育,为殡葬管理提供法律咨询;做好殡葬综合执法监督工作。
后期如有人员变动,相应职责自动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湖北广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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