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1314160/2025-29243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湖北广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效力状态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6-11
编辑
审核
广水毛小波
关于实施广水市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6-11
  • 信息来源:湖北广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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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广水市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的

为提升广水市化工园区安全保障水平,加强对园区内人员和车辆管理,提高园区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湖北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政策要求,拟对广水市化工实行封闭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封闭化管理范围及时间

1.封闭道路:根据广水市化工园实际情况,在园区汇通大道、工业一路、工业二路,共设置3个卡口。(目前已完成1号卡口建设)

2.封闭时间:试运行时间为2025年6月3起至2025年6月8日,2025年6月9日起正式运行。

二、封闭化卡口类型

广水市化工园区封闭化3个卡口均为综合卡口指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普通车辆和人员均可通行的卡口。

三、封闭化管理要求

1.汇通大道1号卡口为综合卡口,目前卡口2、3暂未建设,无法通行。

2.园区各卡口实施24小时全封闭管控,封闭区严禁非园区企业车辆人员进入,园区企业车辆登记备案录入门禁管理系统后通过车辆识别进出园区,外来车辆需提前向所前往的企业预约并报备化工园区,经同意后方可入园通行。军警、消防、抢险救援、医疗救护、行政执法等执行公务和紧急任务车辆免检出入。

3.各单位须做好化工园区封闭管理宣传工作,及时将企业内部车辆车牌号及人员信息录入监管平台,提醒员工、上下游供应商及关联单位按规定行驶,避免造成生产和工作上的不便。

4.园区周边及内部道路严禁车辆随意停放,不得超速、超限、超载、混装不得扰乱园区正常生产和社会秩序,不得翻越园区封闭管理边界。

5.危化品运输车辆在园区内限速30千米/小时。

四、违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由公安机关对故意损坏封闭管理设施、扰乱公共管理秩序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五、联系方式

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1308524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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