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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水市明年起推行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商业健康保险
  • 发布日期:2021-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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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文通知,自2022年起,广水市将启动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商业健康保险工作。

广水市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商业健康保险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稳健持续,动态调整的原则,凡参加广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均可参加。保险期内,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及符合门诊重大疾病管理的医院门诊诊疗费(含纳入责任医师管理并在统筹区内定点药店购买的恶性肿瘤靶向药),在经过基本医疗、大额医疗保险、二次补偿报销后剩余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达2万元以上的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报销限额100万元。

广水市职工重大疾病补充商业健康保险作为广水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专属的补充医疗保险,具有政府指导、年龄无限制、带病可参保、不受医保目录限制等特点,着力解决重大疾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问题,缓解因高额医疗支出造成的经济压力,提高重疾患者医疗待遇水平。

91日起至20211231日为缴费时间,突出以单位为整体参保、缴费,或由单位提供参保承诺书,由医疗保障部门从职工个人账户基金中划缴,用活个人账户资金。保险期限为202211-20221231日。

这是一项惠及广大参保职工的补充健康保险,突破了政策限制,由政府主导,部门推动,镇办参与,为重病参保患者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起到了有效兜底保障作用。广水市医疗保障局局长李卫表示。(通讯员:李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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