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水市公安局依法对二次酒驾违法行为人沈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并处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两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的处理。
5月20日19时20分许,沈某某驾驶两轮摩托车由北往南行至107国道武胜关镇楼子冲村路段处时,正在此地集中开展查酒驾“统一行动”的武胜关交警中队,例行对其进行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其酒精含量为32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查明,沈某某于2014年10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广水交警中队处罚过,此次酒驾被查属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为严厉打击二次酒驾等违法行为,经报请交警大队批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武胜关交警中队对沈某某涉嫌二次酒驾违法行为予以并处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理。
广水公安交警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第一次酒驾“罚”!第二次酒驾“拘”!让我们以自身的实际行动,争做遵法、守法、护法安全文明的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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