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广水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乡村合作公司提质增效培训会,全市70余家乡村合作公司人员参会。会上,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皓围绕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积极助力乡村振兴开展税费优惠政策辅导。
乡村合作公司是按照共同缔造理念,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集体主导的农民合作社为主体,以独资、控股、参股的方式,与农户、返乡能人、社会资本共同发起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治理结构的公司。广水市目前成立各级乡村合作公司265家。随着乡村合作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乡村合作公司对建立健全完善的财税制度,规范财税管理的需求越来越明显。
培训活动现场,税务人员向乡村合作公司参会人员发放精心编印的《支持乡村振兴税费政策汇编》《便民办税服务卡》等宣传资料,回答纳税人提出的问题。随后,刘皓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两大主要税种的“纳税主体、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等基础内容,向参会人员普及税收知识。并结合乡村合作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着重讲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及享受优惠前提条件,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
下一步,广水市税务局将充分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深入推进“办税缴费不出村”“没办成 我来帮”等创先争优项目,不断优化税费服务举措,切实为乡村合作公司提供定制化涉税服务,助力乡村合作公司更好发展,全面实现推动集体增强、农民增收、农业增质、治理增效、乡村增色的整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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