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要闻动态>工作动态
【越·广水】广水:出台“以审代训”管理办法 赋能内审队伍建设
  • 发布日期:2025-12-02
  • 信息来源:
  • 【字体:
打印

为推动内部审计队伍专业化发展,破解传统培训“理论与实践脱节”难题,促进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深度协同,广水市审计局印发了《广水市内部审计人员“以审代训”管理办法(试行)》,以“实战练兵”为核心,为全市内审队伍注入专业动能,夯实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根基。

《办法》从源头严控参训资格。明确参训人员需兼具过硬政治素养与专业基础,需严守法律法规及审计纪律,具备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背景或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年龄控制在45周岁以下,确保队伍“有潜力、能成长”。选派流程上,构建“单位推荐—统筹筛选—科学施策”闭环机制,由市审计局法规审理股牵头负责报名登记、分类建档,结合年度审计项目清单与岗位需求制定个性化参训方案,经局党组审议通过后下发参训通知书,参训期限不少于3个月,为深度实践预留充足时间。

《办法》建立“双重管理+全程赋能”培养体系。参训人员实行市审计局与选派单位“双管齐下”管理模式,市审计局负责日常考勤监督与业务精准辅导,选派单位做好协同配合与跟踪关怀,形成齐抓共管的培养格局。参训人员到岗后,先接受审计实施方案解读、“四严禁”“八不准”纪律教育等岗前培训,签订保密协议筑牢思想与纪律防线。随后由审计组业务骨干担任“导师”,围绕审计线索深挖、关键证据固定、审计报告撰写等核心环节开展“一对一”带教,通过沉浸式实操模式帮助参训人员快速提升专业硬实力。同时,审计组对参训人员工作底稿、审计流程全流程复核,实时校准学习方向,保障培训质效。

《办法》以“减负赋能”为导向,激励参训人员提质增效。明确培训结束后,市审计局将从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维度对参训人员综合考评并形成书面评价,反馈至选派单位,该结果将作为参训人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激发其学习与创优积极性。

此外,《办法》划定纪律红线,明确六种可解除或终止培训的情形。对不服从工作安排、隐瞒审计问题、串通舞弊、泄露工作秘密等违规违纪行为,将第一时间退回参训人员至选派单位;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以严明纪律保障“以审代训”工作规范有序落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