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旅游业加快发展,改善投资环境,提高城市品位,经市招商引资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鼓励国内外企业、个人在我市投资建设星级酒店,对在我市城市新区规划范围内,新建投资1亿元以上,按国家星级标准建设的酒店(不包括公寓式、产权式酒店,下称本项目),优惠提供商服用地,土地出让金、税、费、办证等按最低价支付;对挂牌出让价超出部分奖励给企业用于酒店配套建设;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中介服务收费按标准下限的20%收取。
联系单位:广水市招商局
联系电话:0722-626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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