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李自华
李自华
中共党员,大学文化,大校军衔,部队转业,现任湖北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自华,1948年1月23日出生于应山办事处。1967年7月毕业于应山一中,在校时任学生会学习部部长。1968年2月入伍,1969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12月提升为干部,先后任连队技师和团参谋;1974年调武汉军区司令部,历任参谋、副处长;1983年调陆军第五十四军,历任司令部处长、坦克旅副旅长;1988年调集团军,历任装备技术部副部长、部长,1991年授予大校军衔,1993年任集团军党委常委。其间先后入中国人民解放军装甲兵工程学院和国防大学学习,获得大学学历。
在部队工作期间,参加过1968年7月的信阳抗洪救灾和1975年7月驻马店特大洪水抗洪抢险斗争,1978年12月参加过河南南阳地区特大山林火灾的灭火战斗。多次立功受奖,受到林业部、河南省政府、河南省军区的表彰,《解放军报》、《河南日报》分别刊登其事迹。多次组织和指挥师、军、大军区级军事演习,组织和承办的全军装备管理现场会和装备保障演习受到上级表彰。在军事学术研究方面也颇有建树,先后发表各类学术论文40多篇,部分论文被《当代军事文库》收录,因成绩突出,两次受到江泽民总书记和军委领导的接见。
1996年转业到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任副局长、党组副书记。1998年7月在抗洪抢险斗争中,协助武汉市委市政府组织指挥抗洪抢险,成绩突出,受到湖北省委和武汉市委的通报表彰。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