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在广水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次会议上
广水市财政局局长 胡文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 7次会议报告广水市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6年财政预算和决算情况
(一)2016年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财政预算情况
广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6次和39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广水市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为:
1、公共财政预算情况。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18,755万元,同比增长12%;地方一般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为343,181万元(不含专项转移支付)。
2、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62,440万元,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2,440万元。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48,84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149,622万元。
(二)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情况。2016年,全市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1,941万元,为预算的94.3%。其中:国税完成29,242万元,为预算的87.2%;地税完成46,759万元,为预算的90.1%;财政完成35,915万元,为预算的105.9%。
收入没有完成预期的主要原因:一是国家宏观经济下行,市场主体经营困难;二是受“营改增”政策全面执行因素影响,政策性减税3000万元;三是受契税、地方教育附加费征收率下调等因素影响,结构性减税800万元;四是受武烟集团限产压库和年度税收调度等因素影响,烟厂地税收入划转同比减少5300万元。
(2)地方公共财政支出情况。2016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5,826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为预算的108.2%。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71万元,为预算的109.8%;公共安全支出14,085万元,为预算的106.6%;教育支出90,697万元,为预算的106.5%;科学技术支出6,357万元,为预算的108.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34万元,为预算的10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237万元,为预算的11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9,313万元,为预算的107.5%;节能环保支出3,193万元,为预算的106.8%;城乡社区支出31,754万元,为预算的109.8%;农林水支出52,764万元,为预算的105.7%;交通运输支出61,569万元,为预算的10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328万元,为预算的109.9%;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06万元, 为预算的104.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49万元,为预算的109.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096万元,为预算的108%;住房保障支出9,010万元,为预算的109.5%;其他支出8,691万元,为预算的88.3%;债务付息支出4,672万元。
(3)地方公共财政收支平衡情况。公共财政收入来源563,576万元。分项情况是: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1,941万元;省级财政补助收入333,763万元,其中:省级返还性收入17,05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83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14,876万元;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68,840万元;上年结转4,583万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583万元;调入资金36,866万元。财政总支出563,57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5,82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2,277万元;政府债券还本支出44,7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3万元(决算办理后,省级财政增加激励性转移支付,省级财政统一作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处理)。收支相抵,当年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和国家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影响,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没有完成预算。全年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0,291万元,为预算的81%,其中: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收入完成260万元,为预算的18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完成380万元,为预算的5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45,305万元,为预算的76%;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3,277万元,为预算的182%;污水处理费完成1,069万元,为预算的214%。
政府性基金支出50,291万元,为预算的81%。其中:城乡社区支出48,962万元,为预算的7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0万元,为预算的186%;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069万元,为预算的214%。当年收支平衡。
3、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16,977万元,为预算的78.6%。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42,861万元,为预算的112.4%;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21万元,为预算的1.9%(没有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2016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并轨政策没有启动,按省财政统一要求收入不列决算,待工作启动后再行结算);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82万元,为预算的78.1%;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812万元,为预算的118.9%;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277万元,为预算的90.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39,723万元,为预算的109.3%;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03万元,为预算的120.6%;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44万元,为预算的115.6%;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8,354万元,为预算的103.5%;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10,414万元,为预算的73.8%。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1,822万元,为预算的111.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76万元,为预算的111.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9,548万元,为预算的107.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646万元,为预算的79.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5,863万元,为预算的100.2%;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48万元,为预算的49%;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17万元,为预算的95.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094万元,为预算的85.3%。
收支相抵,当年结余6,56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34,437万元。
4、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2016年政府性债务限额情况
2016年,省核定我市年末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为294,39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14,977万元,专项债务79,414万元。与2015年末债务限额263,268万元比较,增加31,12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增加29,781万元,专项债务增加1,342万元。
(2)2016年政府性存量债务变动情况
截止2016年底,广水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3,166万元,较2015年增加25,668万元,其中:增加债务46,84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38,500万元、易地扶搬迁资金8,340万元)、偿还债务21,172万元。债务增减变动后,一般债务余额为167,24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为75,917万元。
(3)2016年政府性债务余额与债务限额比较
2016年末,广水市政府性债务余额为243,166万元,与省核定债务限额比较,我市政府性存量债务总额低于限额51,22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低于限额47,728万元、专项债务低于限额3,497万元。
二、人大常委会批复公共财政主要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广水市第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39次会议审议批复当年公共财政预算主要项目执行情况:
1、落实《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关于地方公共财政农村扶贫投入政策,安排资金1,500万元,用于扶贫项目建设、小额扶贫贷款风险金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生活救助。
2、预算安排资金4,200万元,按人月300元标准落实乡镇工作补助,补助发放从2015年元月起执行,每年补助2,100万元,两年补助4,200万元。
3、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轨政策。计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各类改革性津贴,公共财政全额负担不留缺口,全年调整增加支出预算12,000万元。
4、落实省统分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安排专项资金预算400万元,落实省统分教师工资待遇政策,我市省统分教师各项工资待遇按照所在义务教育学校同类教师工资水平执行,为我市农村基础教育留住人才。
5、全面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政策,各行政事业单位由于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形成的资金缺口,由公共财政按实际减收额比例负担。
6、拨付专项资金300万元,搭建公务用车应急平台、不动产登记平台,重建政府门户网站。
7、筹集资金2.7亿元,全面落实2015年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调整政策。
8、按照市级统筹分级负担原则,筹集资金1,380万元,落实村主职待遇政策,村主职年工资水平达到3.89万元。同时,分类调整提高离任村主职和离任村副职生活补助水平。
三、保障预算执行的主要措施
(一)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发挥好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引导作用。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全省经济结构调整要求,积极筹措资金,支持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支持湖风、毅兴等企业技术改造,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改造升级和做大做强。以“营改增”政策执行为抓手,坚决落实中央结构性减税政策。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制度,完善涉企收费监管机制,实行取消收费财政补贴制度,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二)推进小康社会建设,认真落实基本民生保障政策。把保障基本民生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优先方向,优化支出结构,加大精准扶贫、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的民生投入力度,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民生政策,兜住兜牢民生底线。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积极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全力抓好养老和医疗两大重点,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制度衔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按时完成。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坚持开发扶贫与社会保障双轮驱动,加大扶贫投入力度,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强化财政保障机制。
(三)推进财政管理创新,积极落实财税体制改革政策。继续推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跨部门整合,支持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推进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将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部门规划中涉及财政政策和资金支撑的纳入相关部门的三年支出规划,强化中期财政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依法公开政府预决算,努力实现部门预决算公开全覆盖。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加大结转资金与年度预算的统筹力度,合理安排分年度预算支出计划,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高度重视和关注财政和财税改革工作,有力促进了广水财政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政府财税部门将一如既往地自觉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落实好本次会议审议意见,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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